北汉庄油田南华区块南华201井区阜三段油藏三期开发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北汉庄油田南华区块南华201井区阜三段油藏三期开发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汉庄油田南华区块南华201井区阜三段油藏三期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联系人:方主任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系方式:15996010676

 

附件1 北汉庄油田南华区块201井区阜三段油藏三期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本.pdf

附件2 北汉庄油田南华 区块201 井区阜三段油藏 三期项目环保验收意见.pdf

 

 

信息来源: 
201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