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结论
2020年11月1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煤层气分公司邀请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
2020年11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煤层气分公司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和监测情况汇报,经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如下: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煤层气分公司延川南煤层气田老区完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山西禹林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决〔2019〕76号文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完成了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委托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委托山西禹林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建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对水土保持单位工程质量进行了评定。
(2)根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有:
集气平台的表土剥离700m3,表土返还700m3,土地整治1.45hm2,挡水土埂7487m,排水沟438m,护脚墙104m,下滑土清理180m3,场地绿化2.25hm2,坡面绿化1.38hm2。草袋填土拦挡153m,防护网苫盖1000m2。
集(采)气管线的表土剥离400m3,表土返还400m3,土地整治0.19hm2,植被恢复0.19hm2,防护网苫盖1000m2。
进场道路的表土剥离200m3,表土返还200m3,排水沟100m,土地整治0.11hm2,行道树栽植240株,植被恢复0.11hm2,防护网苫盖700m2。
输电线路的植被恢复0.01hm2。
施工便道的土地整治0.31hm2,植被恢复0.31hm2。
(3)监理单位认定该项目所建以上水土保持设施符合设计要求,所有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4)水土保持监测结果:本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6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99.11%,土壤流失控制比0.81,渣土防护率96%,表土保护率92.86%,林草植被恢复率98.96%,林草覆盖率61.37%,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防治目标。
(5)检查组通过对该项目各防治区水土保持设施现场检查后认为:该项目建设期扰动地表基本得到治理,排水设施基本完善,可绿化面积植被基本得到恢复。建议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1.2建议
项目区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过程中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效果明显。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所建水土保持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持续发挥作用。
附件: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煤层气分公司延川南煤层气田老区完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煤层气分公司延川南煤层气田老区完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煤层气分公司延川南煤层气田老区完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