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8-16、吉2-4-11平台钻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陈8-16、吉2-4-11平台钻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毕,该环评文件经我单位审查后,对报告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予以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删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的该环评文件进行第二次公示,特此说明。
希望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我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应与工程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获取电子版报告,公众可通过链接下载:https://pan.baidu.com/s/1TKKG3D9RLtkXw00Zhnxlkw 提取码:2amo
2、获取纸质版报告,公众可前往环评单位(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兴路90号嘉亿东方大厦21层)进行查阅或电话、邮件咨询。
二、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可通过链接下载调查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在填写意见表时请尽可能的完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我公司对您提出意见进行回复,我公司承诺您的个人信息将不会用于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调查意见表和提出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调查意见表反馈邮箱:775808019@qq.com或453295571@qq.com
意见反馈电话:建设单位 方工 15996010676
环评单位 宋工 15136186824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