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部署公司制改制工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强调要在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7月18日,集团公司召开公司制改制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相关工作。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中云出席会议并讲话。此次公司制改制是指把以前主要按《企业法》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造为按《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集团公司绝大部分法人子企业已成为公司制企业,全系统公司制子企业占法人子企业总量的93%,但仍有7%左右、98家全民所有制子企业。

  集团公司要求,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公司制改制方案的制定:(一)要用好用足政策。中央考虑到企业公司制改制的成本问题,在资产评估、土地处置等6个方面给予了明确的优惠政策,各单位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用好用足优惠政策,用尽可能少的改革成本完成公司制改制任务。(二)要把好方案关。一要摸清底数。要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准确梳理调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二要注重统筹。摸清家底后,要抓紧启动研究改制方案的制订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提高方案质量;方案的设计要实、措施要细,确保方案不漏项,特别是要以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做好土地和税收政策的筹划;方案还要有前瞻性,要考虑企业的历史和未来的发展。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与集团公司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升级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统一推进。三要加强沟通。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支持和理解;要加强总部与企业的上下沟通交流,统一工作标准和尺度。

  集团公司要求,各企业要在8月15日之前上报改制方案,确保集团在11月底之前完成改制工作。  

                                                                       (本报记者)


信息来源: 
201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