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三组概念 抓实安全培训

区分三组概念  抓实安全培训

华东石油技师学院副院长  黄广庆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为喜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而精心准备。但矿难、交通事故、燃气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却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在此背景下,人们更加关注培训、关注安全培训,但安全培训如何才能抓实,有效果呢?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和培训机构,应区分以下三组概念,以安全培训效果为导向,才能抓实。


区分“取证培训”与“安全培训”


  安全管理实务中,有人把取证培训等同于安全培训,认为员工取了证,安全培训同时也到位了,或者出了安全事故,一定是取证培训没有做到位或是培训过程有瑕疵。
  我们知道,国家、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部门,为确保从业人员上岗前获得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规定了从事某些岗位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试考核,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如驾驶证、司钻证、司索证等。以取证为目的的培训,就称之为取证培训。安全培训是为确保安全生产而进行系统培训的统称。从实际出发,安全培训的外延大于取证培训,取证培训只是安全培训的一种形态。
  综上所述,取证培训只是对单个岗位单方面知识、技能的最低要求,也是及格线。安全管理只是及格肯定不行,还必须通过其他的安全培训,如基本功训练、应急训练等,才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从及格线到良好线、优秀线,真正实现安全。


区分安全培训的“顾客”和“对象”


  对于培训机构而言,顾客是掏钱购买产品或被服务的对象,是直接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就如同学校里定制校服,顾客是的采购决策人,对象就是学校的学生。安全培训的“顾客”是企业的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安全培训的“对象”是相对应的岗位员工,在课堂听课或参加训练的人。
  实际工作中,有人把培训的顾客等同于培训对象,致使安全培训的课程内容、授课教师由“顾客”确定,并进行培训需求调研、课程设计;而培训中是“对象”接受培训,按以上情况作培训课程准备就会导致“顾客”对“对象”的培训需求点和工作中的“痛点”并不完全掌握,课程不受欢迎、课堂气氛压抑。“对象”想学的没有培训,“顾客”想培训的不愿意学的尴尬场面。
  所以,区分安全培训的“顾客”和“对象”的环节尤为重要,要由“顾客”提培训目标,由培训机构运用专业方法去获取“对象”的需求,结合培训目标与需求,科学设计课效果。


区分宏观安全理念与微观安全行动


  有人认为,安全人人需要,文件(上级)怎么要求,咱们就应该怎么培训,无论是谁,要求不变。换句话说,不同的人培训的内容要统一。确实,安全培训涉及的各类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多,涉及到的上级文件与要求多,不可能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解释文件(上级)要求,需要统一。但在安全培训中,不同岗位的人,培训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宏观安全理念指导人的思想,就是行动的方向和目标;微观安全行动指导人的行为,就是具体情况该怎么处理。如“发生火灾时就先进行自救再组织灭火”就是理念,而“撤离着火的房间,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身沿墙角撤离”就是一个微观安全行动。安全培训时,培训教师因为对标准或上级要求的理解不深、不准,或是因为怕讲错而担责任,所以课堂上多以宣贯条文、原句照搬的方式来授课,形成了对管理者培训与基层员工培训的内容无差别的结果。从上到下都是培训的宏观理念、原理、概念,基层员工觉得没有新意、不愿听,大话、套话对实际工作没有帮助不想听,达不到安全培训的最终目的。
  所以,安全培训要区分宏观理念与微观行动的不同,对管理者侧重理念,以便在安全管理中能够确定优先事项、决定取舍;对现场基层员工,侧重微观上的行动越具体,现场指导性、代入感越强,安全意识就是形成意识形态并且牢记于心,只有将培训对象区分到位,才能按不同需求将安全培训做细做实。

信息来源: 
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