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桥开发利用方案 通过自然资源部终审

    4月6日,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召开视频会,审查中国石化申报的10个油气开发利用方案,其中华东油气分公司申报了《下扬子盆地泰兴油田溪桥石油开采项目开发利用方案》。

  在矿权新政要求下,自然资源部对于新立采矿权采用“初审、复审、终审”的严格审查机制;方案审查现场,评审专家结合前期给出的完善建议,再次就采收率、伴生气综合利用等重点问题提出质询,得到分公司工作人员详细解答,并同步对方案进行补充修改。

  该项目由非常规资源管理部牵头,两院承担,在多位专家牵头、多专业协同下高效完成了方案的修改完善及申报工作,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高度认可和表扬,最终获得一致通过。这是华东“十四五”以来第一个新立采矿权。

  该新立采矿权的成功申报,大力推进了分公司2022年苏北原油增储上产,实现有效控制成本、增加产量的目的;伴生的二氧化碳资源将全部使用CCUS-EOR技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减碳要求。

  下一步,工作组将依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东胜、金南采矿权新立工作,按照“保存量、拓增量”总体思路,保障油气田勘探开发依法合规,为实现油气田高质量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高小康  陈笑宇)


信息来源: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