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与旧《条例》之间的区别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与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相比,新的《信访工作条例》有了诸多重大变动。新条例具有层次高、覆盖广、党领导、便群众等特点。

层次高

  首先,原《信访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行政法规,规定的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部门,即行政机关接受群众信访的制度。

  新的《信访工作条例》的层次可就提高了,虽然还是属于行政法规,但是我们看到,新条例是“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其既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法规,又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七种。

  其中“条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的文件。

  例如近年来党中央陆续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看名字就知道都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了。

覆盖广

  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共同法规,新条例对全国的党组织、行政机关都有约束力,那么它的覆盖范围自然就十分广泛了。

  原《信访条例》仅适用于行政机关。

  新条例的适用范围则广多了: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党领导

  新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信访工作的领导也由行政机关升级到党组织:

  党中央统一领导全国信访工作,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

便群众

  新条例在提出信访的方式中,专门增加了“信息网络”这一项,并规定接受信访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这样一方面便于群众提出信访、了解信访、完成信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党和政府及时、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与群众更加贴近、与民心更加贴近。

  新条例相比于原《信访条例》有质的飞跃。在新条例实施后,相信我国的信访工作会具有新的局面,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信息来源: 
2022-06-08